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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学校服采购合同 (示范文本)
发布时间:2026-08-09   点击数:






陕西省中小学校服采购合

(示范文本)


试行












合同编号: .

陕西省中小学校服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中小学校服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

实际签订合同时,根据采买计划及双方确认的样衣、技术文件,详细填写校服名称、主辅料材质、规格型号、色号、执行标准、各款式采购数量及单价。将加盖双方公章的技术参数表、拟采购产品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款式

春秋

校服名称




材质




规格型号




件数(件/套)




采购数量




单价/




备注:




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1. 本合同为综合固定价合同,上述单价包括校服购置、设计、制作、运输、保险、包装、检验、纳税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另行加价,甲方亦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 校服采购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采购数量以学生家长实际下单量为准,最终货款以甲方实际采购并书面验收合格的货物量据实结算,乙方知悉并同意以甲方确认金额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3. 合同期内增购校服,学生及家长可按实际需要单件购买,购买价格按本合同单价(含邮费)执行。

增购校服价格表

款式

春秋

单价/




单价

/

品类








价格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

1.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现行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14岁及以下儿童校服还应符合《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要求,安全反光校服还应符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12)等国家标准要求,校服的安全技术类别必须达到B类要求。

2. 乙方提供的校服产品标识、质量标识符合国家规定,完整齐全;为校服配套建立产品溯源码,实现全程可追溯管理(甲乙双方约定确定该事项)

3. 交付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 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乙方应当免费制作不少于 套的不同尺码校服样衣,供甲方核验,直至甲方书面确认合格为止。样衣制作、修改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封样样衣的质量标准若与第二条规定的国家标准不符,或低于国家标准的,以国家标准要求为准;若样衣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以样衣标准为准。若样衣或交付校服存在隐蔽瑕疵、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检验要求

1.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技术要求及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 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3. 校服检验以最新版《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准。

五、校服的交付

1. 乙方应在 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同时向甲方提供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 合同期内甲方增购校服的,乙方应自甲方发出增购通知之日起 日内交付货物。

3. 乙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做好收货安排。

4. 乙方所提供的货品应按每件(条)或每套校服独立牢固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

5. 运费由乙方承担。

6. 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货物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前毁损、灭失、盗抢等全部风险

7. 其他:

六、校服的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所交付产品数量、外包装等进行查看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2. 甲方有权对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后果。

3.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并解决问题

甲方完成数量、外观及资料验收并接收货物后,仅作为对校服数量、表面状况的初步确认,不代表对内在质量的认可。校服的所有质量验收合格,以甲方或其委托的学生家长在质量异议期届满后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提出异议后乙方已处理完毕、或法定检验机构出具合格报告三者中较晚发生者为准。校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视为乙方完成该批次交付义务,并作为质保期起算、尾款支付等后续义务履行的前提条件。

、售后服务

1. 乙方提供校服质量保质期 年(不低于1年),自该批次校服交付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质保期内发生质量规格型号等问题,乙方应在 日内进行维修、补购、换购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属于人为损坏的乙方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2. 乙方免费提供一年(自交货之日起计)维修用的易损耗件(包括配件如拉链、纽扣等)。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承担售后服务工作。

4. 乙方应提供工作时间的投诉服务热线:

5. 乙方提供定期(签订具体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时间)上门服务,上门服务时间为:

6. 其他:

货款支付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 学生家长直接向乙方支付。

2. 由甲方代为收取,并在乙方提供该批次校服法定检验合格报告、且该批次校服被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实际收取到的该批次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经批准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甲方仅履行代收代付职责,不承担先行垫付、担保付款或向学生家长催款的义务;因学生及家长拒绝、迟延缴纳费用导致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向乙方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3.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符合税务机关及甲方要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及财务凭证,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 日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

3. 乙方交付产品规格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予以调换,逾期未能调换的,乙方除调换规格不符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规格的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修补、更换面料等要求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交付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校服,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乙方还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并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

6.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经甲方两次通知后,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响应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维修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部分或全部转交任何第三方完成,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照向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合同的解除

1. 如果乙严重违反合同,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书后

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将情况报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 乙方因自身原因被取消供货资格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

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附则

1. 校服相关版权归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所有,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使用、生产或销售。

2.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一份至主管的教育部门。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章之日起生效。

3. 同仅对本届选购校服的学生,服务3年,合同生效之日算起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甲方(盖章):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址:

期:



方(盖章):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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