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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共青团“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9    作者:附中2     来源:    点击:

各班团支部:

为继承和弘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促进交流,推动发展,增强广大青年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发挥各级团组织凝聚、引领、教育、服务的职能,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团总支决定近期开展2018年“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典型。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优秀团支部5个

(二)、优秀团干部各班(团支部)1名

(三)、优秀团员各班(团支部)1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积极关心团员的思想、学习、生活;支部中形成了一支素质好、能力强、有协作观念,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干部队伍并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

2.团支部工作活跃,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且富有特色,有活动记录;在各项学生活动中组织有力,表现突出。

3.能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交纳团费。

(二)优秀团干部

凡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的团支委以上干部,均可评为优秀团干部。

1.道德品质好,作风优良,有较强的责任心。

2.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组织并带头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以及其它公益活动;能够较好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3.能独立做好团的各项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密切联系团员,热心帮助团员进步,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在广大团员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学习刻苦,学习成绩居班级前列。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团内生活,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组织观念较强,能主动配合并协助团干做好各项工作。

四、评选推荐程序

“优秀团支部”按照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排名校团总支审定;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各班团支部按分配名额评选上报团总支审核。各班团支部推荐评选的结果必须经班主任审核同意,由校团总支进行表彰奖励。

五、几点要求

1.各班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评选表彰为契机,大力选树先进典型,逐级推荐,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推选先进个人。

2.凡被推荐的个人需填写审批表,各班团支书于4月27日前上报校团总支。逾期不报,视为弃权。联系电话: 33720786

附件:五四评优审批表

共青团咸阳师范学院附中

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