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好地管理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倡议。
1.校园内禁止学生携带或使用智能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律能力。因特殊情况确需带智能手机的,来校后说明情况,第一时间交由班主任统一管理,放学后交给学生。
2.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收交至班主任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告之家长,交由政教处按校纪校规处理。
3.政教处、年级组将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智能手机的学生,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并责令该学生写出书面反思。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4.如学生在各类考试期间携带智能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无论作弊与否,一律视为作弊行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全校通报批评。
5.学生在校期间若有特殊情况,班主任和年级组将及时联系和告知学生家长。
6.如学生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需根据相关活动具体要求禁止携带手机或者严格控制手机使用。
7.学校艺术节、社团、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员携带手机负责活动拍照。
8.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及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生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信任和配合。
咸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