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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教师招聘办法(暂行)

发布日期:2016-05-11    作者:附中2     来源:    点击:

咸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教师招聘办法(暂行)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咸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教师招聘办法制定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原则。分析研究各学部人员编制、岗位设置、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各类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等实际情况,在教师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组织开展教师需求调研,制定招聘计划。

(二)倾斜原则。对引进在本市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实行倾斜。实聘教师数超过教师岗位设置数的学部,原则上不能引进教师,教师岗位存在学科结构性空缺严重的学部,如确需引进教师的,须专题申请。

(三)公开择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的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具有现代教育新理念和扎实的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招聘应届毕业生

原则上应招聘师范类毕业生。招聘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是专业相近、且获得各种学业奖励的优秀毕业生,“985工程”高校和“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学历要求。

学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同时须具有相应学位。

2.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1)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2)须持有由户籍所在地或是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教师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3)须持有外语等级证书。

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证书;英语专业毕业生或任教英语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持有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持有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证书。

3.须参加学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4.须符合学校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社会人员

招聘本市社会人员(即从我区教育系统外或外区县引进人员)

1.学历要求。

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同时须具有相应学位。

以下情况可放宽到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①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②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且为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持有区(县)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等第奖的应聘人员。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须参加区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4.须符合学校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丽华

副组长:武建虎杨光红王毅

组员:蔡群发王理民赵晓博齐瑛马辉

(二)需求申请

各学部应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教师队伍结构现状,充分考虑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岗位结构比例(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各类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和教育教学实际工作需要,招聘专业对口的教师。各学部于每年12月份统一向学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学部申报的招聘需求,并按学校师资队伍整体情况及学校各类岗位总体超缺情况,提出教师招聘计划总人数。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门,并请领导审批。审批后,于每年4月份开始实施。

(三)公布岗位

学校须将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时在师院和附中校园网站予以公布。如需调整,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学校须将调整的招聘岗位再次公布。

(四)聘用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在咸阳师院附中校办公室实地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2.资格审查

校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3.笔试

教研处负责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以学校招聘教师相关公告为准。通过笔试,入围试讲人员名单由学部公布,并通知合格者进入下一步考查。

4.试讲

各学部负责组织试讲。考生按试讲序号提前30分钟到备课室按指定的课程进行备课,准备好后按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引领下进行试讲。试讲过程中,不得透露姓名、不介绍个人情况。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逐项打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通过试讲,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教研处公布,并通知合格者进入下一步考查。

5.面试

领导小组对进入最后一轮考查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情况,并经过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定聘用人员。

(五)公示

校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公示。

(六)正式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咸阳师院附中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手续办理,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咸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教师招聘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